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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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预案》
。
公司 2022 年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现金股利 0.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053,172.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
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
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致。
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2,658,6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0.1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7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7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 325 号
咨询联系人:刘 杨
咨询电话:010-89586598
传真电话:010-8958692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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