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1 证券简称:科创新源 公告编号:2023-042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与解除质押
(资料图)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科创鑫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鑫华”)及周东先生的函告,获悉科创鑫华及周东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周东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周东 | 是 | 1,579,000 | 18.97% | 1.25% | 否 | 否 | 2023年08月 09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 | 自身融资需求 |
科创鑫华 | 是 | 2,700,000 | 10.71% | 2.14% | 否 | 否 | 2023年08月 09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 | 自身融资需求 |
合计 | / | 4,279,000 | 12.76% | 3.38% | / | / | / | / | / | / |
(3)上述表格中公司总股本的计算依据为公司当前总股本 126,431,804股; (4)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解除质押日 | 质权人 |
周东 | 是 | 3,770,000 | 45.28% | 2.98% | 2022年 10月 10日 | 2023年 08月 10日 |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合计 | / | 3,770,000 | 45.28% | 2.98% | / | / | /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科创鑫华、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舟山汇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能投资”)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周东 | 8,325,620 | 6.59% | 7,089,000 | 3,319,000 | 39.86% | 2.63% | 2,489,250 | 75.00% | 3,754,965 | 75.00% |
科创鑫华 | 25,200,000 | 19.93% | 16,780,000 | 16,780,000 | 66.59% | 13.27% | 0 | 0% | 0 | 0% |
汇能投资 | 4,083,147 | 3.2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37,608,767 | 29.75% | 23,869,000 | 20,099,000 | 53.44% | 15.90% | 2,489,250 | 12.38% | 3,754,965 | 21.45% |
(3)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科创鑫华、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汇能投资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50%,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系科创鑫华及周东先生自身融资需求,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科创鑫华、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汇能投资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15,820,000股,占其当前持有公司股份的42.06%,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51%,对应的融资余额为 15,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包括前述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4,279,000股,占其当前持有公司股份的 11.38%,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38%,对应的融资余额为 3,55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科创鑫华、周东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收回投资收益、获得股票分红等自有及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科创鑫华、周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汇能投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科创鑫华、周东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科创鑫华、周东先生的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存在被冻结、拍卖的情况。若后续出现相关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可能出现的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备查文件
1、周东先生及科创鑫华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