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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称,推进城市更新制度建设的基础在于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城市更新的目的不是简单拆了重建,而是从制度上保障实现城市功能提升、生活品质改善与历史文化保护三者有机统一。要把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全方位、立体化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同时,注重城市文脉传承,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和特色风貌,探索历史建筑活化利用路径,实现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市更新协调发展。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